按照《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及办结销号程序的通知》(
2024年5月4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信访件反馈: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青春村化工工业园距离长江支流涢水河仅300米,有企业排放废水至涢水河,最终汇入长江,河水有异味。信访人质疑该园区为何未按照《长江保护法》要求搬迁。
2024年5月25日,我区派出工作专班到信访人反映的原随州市化工园区及相关企业组织实地现场调查。
信访人反映的“随州市高新区淅河镇青春村化工工业园距离长江支流涢水河仅300米”问题属实。原随州市化工园区规划范围北临马鞍山水库泄洪渠,南至麻竹高速,东接汉丹铁路,西临府河。调查专班经调阅平面布置图并现场核实,原随州市化工园区内企业湖北永壮肥业距离长江支流涢水河(实际应为府河)最近距离约为100米。
信访人反映的“有企业排放废水至涢水河,最终汇入长江,河水有异味”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原随州市化工园区污水管网布置情况和13家在产排污单位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管与污水总管接驳口情况及日常工作巡查情况,企业废水均自行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光大水务随州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本次调查期间,未发现企业有向府河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
2024年5月25日,我区组织环境检验测试单位湖北纪安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在化工园区临近的府河四方堰府河桥下、青春路府河桥下、沙贩村府河桥下、虹桥村府河桥下和随应桥断桥处5处点位进行取样检测。根据湖北纪安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HBJA-HJ-2024015-3)显示:府河5处点位主要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级标准要求,在取样过程未发现河水有异味。
信访人反映的“质疑该园区为何未按照《长江保护法》要求搬迁”问题不属实。随州市正是基于落实《长江保护法》和国家、省关于长江大保护相关政策要求,才重新设立青春化工园,对原随州市化工园区范围进行优化布局,将其临府河一公里范围腾退,留出安全缓冲距离。
根据《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鄂政发〔2018〕24号)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不在化工园区内的极少数大中型化工企业,经评估认定,安全、环保均已达标的,可以暂不搬迁,但必须制定更高要求的改造计划”。《湖北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工作方案》(鄂环发〔2019〕13号)规定“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2020年年底前,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关改搬转。”相关规定,随州市经信局于2018年主动和省经信厅沟通对接,并就沿江是否包含长江二级支流府河予以明确,省经信厅答复:随州不在沿江范围内。2018年9月省经信厅发布的《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征求意见稿)》中,随州市及神农架无化工企业列入,原随州化工园区原已落地化工类项目未列入全省关改搬转范围,相关企业未开展搬迁。
(一)加强园区优化调整。2020年7月28日,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随州市化工园区布局的批复》,2022年11月27日,随州市人民政府发文《关于设立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的批复》,随州市对化工园区完成了调区搬迁调整,对离府河1公里范围化工园予以了腾退整改,2023年新调整的化工园区完成复核认定成为全省第一批39家合格化工园区。
(二)严格项目管控,积极引导老企业搬迁。2020年12月发布的《长江保护法》第26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第8条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随州高新区从严管控离府河1公里范围内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未新审批任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同时,积极引导现有化工项目转产、停产和搬迁。原化工园区企业(随州市靖泰化工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停产关闭。
(三)加强环境管理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区青春化工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分两次对原随州市化工园区企业环保负责人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已培训63人次,较大程度的提高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环保意识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园区企业和园区的环保管理能力,确保企业产生的废水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严禁污水直接排放造成对府河水质的污染。
(四)加强环境隐患排查。我区定期组织环保相关专家对原随州市化工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的环保检查,及时排查企业存在的环保隐患并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保证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由专人负责对原随州市化工园区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日常巡查,并对企业排入管网的污水进行监督检测,对存在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处置,确保企业产生的废水均能够及时输送至淅河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强化治污提档升级。我区正在积极推动淅河镇区(现属曾都区辖管)、原随州市化工园区和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淅河片区污水管网改造进一步优化淅河镇区雨污分流体系,确保淅河镇区生活污水都能够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有效减少了生活源对府河水质的污染;随州青春化工工业园区一企一管工程项目对园区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后输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防止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府河造成污染;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施将有效保障淅河镇生活污水和随州市青春化工工业园工业污水的处理,进一步有效消减水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府河水环境质量。
2024年9月23日,我区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环境检验测试单位随州市景新检测有限公司对原随州市化工园区附近的府河3个点位进行采样检测,在取样过程中未发现河水有异味。根据随州市景新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X(2024)检字第0303号)显示:原随州市化工工业园附近府河3个取样点位各监测因子均能够很好的满足《地表水环境品质衡量准则》(GB3838-2002)Ⅲ级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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