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通过官微发布声明称,经查,近期网络流言系心怀叵测者的故意假造,进行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网络传达。针对此次有组织有预谋的歹意诽谤,大规模诽谤的状况,公司现已发动司法程序,按照法令来追查诽谤者的刑事责任,民事补偿。现在已通过不同途径,搜集固定了很多依据,有关部门正彻查此事。
此前,福建省商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布告显现,标称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出产的“梅花山”饮用天然矿泉水(560毫升/瓶,2024/8/29),溴酸盐检测值为0.0122mg/L,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则。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对查验成果提出异议,并请求复检,复检保持初检定论。
针对网传“梅花山矿泉水溴酸盐超支问题”,梅花山矿泉水公司于1月17日宣布致歉信,作出整改回应。该公司称,在2024年9月收到商场监督管理部门送达的抽样查验陈述后,立即对有售卖该批次产品的商家宣布召回告诉,触及出售点召回的共2162件产品做存货核实及退货毁掉处理。经全面深度排查,查明原因为出产线操作员操作失误导致。针对问题本源,公司已开除厂长及相关责任人,并对厂区整体工作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再教育。
溴酸盐是矿泉水、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通过臭氧消毒后所生成的副产物。一般的状况下,水中不含溴酸盐,但遍及含有溴化物。长期喝溴酸盐超支的水,可能对人体形成必定损伤。《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中规则,饮用天然矿泉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溴酸盐超支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臭氧消毒时,水中溴化物被氧化生成溴酸盐。
依据公司官网和工商信息,福建龙岩梅花山矿泉水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专门干矿泉水出产出售。注册本钱3000万元,实缴本钱3000万元。该公司“梅花山”商标于1990年获准注册,2008年被评为“龙岩市知名商标”,2009年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